说说那些至今我依然无法接受的东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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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了这么大,其实对这个世界的大部分构成我还是基本赞同的。不过呢,总归还是有一些相当奇怪的东西,世界范围内广泛流传。并不是说我的看法就是对的。毕竟,这是篇杂谈嘛,非学术也非工作资历的东西,都是些个人想法。

今天谈一谈死者为大。

第一次对这个概念有所接触,应该是在某个事件中。依稀记得事件的简要概括就是,一个男的因为失恋的问题而难受。于是开始在微博上哭着闹着要自杀。同时把女友的微博挂了出来,各种闹。这么一种娘炮且幼稚还带有道德绑架的行为被部分人相当厌恶,包括当时的我。然而当时还是很多人跳出来要让他别死。“我要死啦!”“我马上就要死啦!”“我很快就要死啦!”

那个男性每三十分钟到四十分钟左右就更新一次自己的微博。就这样拖了八个多小时。终于95%读者们都彻底明白了:这个哗众取宠的小伙子从头到尾就是这样一种懦弱的人。他连大大方方割开与女友的恋情,放弃死缠烂打的勇气都没有,他怎么又有勇气去死?

于是,骂声一片。他的每一条微博底下都疯狂的刷起了强烈的谴责之声。过了一会儿他发现自己彻底的由民众的保护者变成了唾弃者。“你他妈怎么不去死啊?快点死啊?”“快死啊怂逼,不是要死的么?你这种垃圾死了最好。”一开始说实话,看着真的是挺过瘾的。恩,然后他po了一张照片出来,在家里点燃了一个火盆。

当时虽然我还不知道各中原理,不过我至少知道,holy fucking shit,这下要出事儿了。因为很小的时候我看过一篇新闻:一个女的要从黄山还是哪座山上跳崖,结果消防队迅速出动,包围了山脚,气垫也已经充气完毕。看热闹的人一看这位女士的投胎大计宣告破产,于是纷纷起哄。结果……这位女士不知是羞耻还是愤怒,抑或是出于对崖下这帮人的绝望,跳了下来。估计她是觉得自己跳不死想来次免费蹦极吧——不过她的脑袋卡在了山崖的夹缝里。GG。

于是如我所料到的一样。第二天,警察在那个失恋男的家里发现了他的尸体。舆论导向又一次神奇的发生了变化。各路人马开始悼念他,同情他,对他的遭遇表示忧伤,甚至有人开始跳起来质问女主角:为什么一个男人对你痴心至此,甚至不惜以命来换取你对他的一点回心转意你都不答应?真是个恶毒的女人。

well, actually.....it doesn`t make any sense.........那时我算是相当强硬的一派。在恋爱方面我一直秉持着三个重要的原则:

-恋爱永远是两个人的最为隐私的事情,把任何的纠纷和关系问题让第三个第四个人搅和进来的结果,不是自己能力不足就是动机不纯。

-恋爱是人类感性思维的一个象征,是不冷静不理性的东西,但并不意味着它的一切障碍与问题都非得用感性的行为去解决。

-绝对的无视任何形式的以死相逼。那不是在恋爱,更不是在反省或者说服,那是在绑架。

所以从那时的结果上来说,我自始至终都认为这位男性的死是罪有应得。一个纠缠不清的人,试图用最为极端的方式来挽回一段恋爱。以死相威胁,引起舆论的纠缠不清,带领一群局外人来一起干扰对方的生活,自以为这样就可以消除他那些不被她所接受的缺点与过错。

然后便有一个女孩子跳了出来,跟我纠结起这件事情。大体上来说她的想法就是,死者为大。我问她,他没有任何形式的过错么?他的行为导致了别人对他的谴责,而面对这些正确的谴责他的玻璃心承受不住了所以他死了,这样的行为难道不是他咎由自取吗?

她回答,可他就是死了啊,他死的太可怜了,他不应该受到这样的惩罚的,他是真心爱着这个女孩子的。我就是圣母心。

那个时候我完全无法理解她说的话,我也完全认为她的话有100%是错的。时隔多年以后,再次回忆起这件事请,我意识到,不不不,她并不是完全的错误。至少,有20%说的是对的。

“他不应该受到这样的惩罚的。”

在刚刚接管官博后不久,我的口腔出现了剧烈的疼痛,就在最后一颗牙齿再后面一点的地方发生了剧痛,没完没了的疼,一开始我以为是智齿,可这样的情况持续了整个第一学年,并没有哪颗新牙蹦出来把我前面一颗牙给顶碎掉。直到我回到中国之前,因为幽门螺旋杆菌和这口腔的剧痛,我整个人都和行尸走肉一般。幽门螺旋杆菌的问题很快就查出来了,可是口腔的问题跑了好几家医院却都没能找到病因,甚至反倒是在一个完全不疼的地方找到一颗还没开始长的智齿。最后医院给出的结论是咬肌劳损。后来经过很多事情之后,我回到加拿大。今年开始我的口腔就没有再疼过。

然后我终于意识到,这不是所谓的咬肌劳损,而是单纯的心理压力引起的身体反应。我不知道还有没有人记得我写的那篇《国漫已死》。那是我第一次真正的out of control,没有申请上级的命令便擅自撰写文章。结果上来说是一半一半。有一半左右的人鼓励我,支持我,站在我这一边。但甩锅者,喷子和阴谋论者显然是更多一些。虽然后来《大圣归来》等一系列动画让不少这样的人闭上了嘴巴,不过在当时,我承受着相当巨大的舆论攻击。这一点连当时的我都没有意识到。我只是……你们懂得,在工作mod下我没有自己的情感,连自己已经被攻击的濒临崩溃了都不知道。于是,这份压力转变为口腔的剧痛。(不过也不用为这一点心疼我。。。。。因为我的确没意识到自己压力很大,到现在都没。。。所以就当我不知道好了。。。)

所以为什么我能够理解这句话了。人言可畏是真的,一个人两个人的话语不算什么,几十个几百个甚至上万人的攻击会潜移默化的由话语转变为舆论效应,继而转变为社会话题和社会现象。这句话我说过很多遍。而它的结果是可怕的。但这也正是为什么我一遍又一遍的强调千万不要群起而攻之,别把自己太不当回事,不要以为自己的一句话没什么大不了的。不仅仅因为“舆论效应”的恐怖,更多的是如果一个人因此而选择了自尽……那不算是玻璃心,而是真的不太好过。而且说得比较难听的话就是,一旦付出了死的代价,那加害者就变成了加害者+受害者了。这个男孩子的自杀就是例子之一。(而关于这个男孩子的自杀,还有另外一个社会现象。这个我们一会儿再谈。)

然而我依然不能接受这种死者为大。一个明显做错了的事的人因为无法接受对他的攻击而自杀了,所以他的所作所为就变成了可以被原谅的,甚至是可以被翻案的。这就有点过于奇怪了。类似的风气现在也有很多。

可能是出于中国传统教育的原因还是怎样,人们常常会说“哎哟,人都死了,你就放他一马吧。”“哎哟,人已经死了,少说两句吧。”“唉,算了,他已经死了,现在说这些也没什么意义。”之类的话。对此我表示完全赞同。因为现代人很多时候做出的事情真的已经不是这几句话的意思了。更多时候,那是“唉,人都死了,他毕竟是自首的,所以他还是个好人啊。”“唉,年纪轻轻的就死了,他做的那些又不是什么坏事。”“不就是偷了个面包么,偷了点零食么,就这么自杀了,那个超市真刻薄。”

excuse me?古人所云好像不是“恶者自刎便可升仙”吧。。。。。其实我一直不是很能理解这种在死后才想起来去祷告和悼念甚至去翻案的人的心态。有人说这种心态叫做圣母婊,但其实深究起来我还真不明白,对着一块墓碑大放厥词能让哪个死者从地里再复活。恰恰相反这种心态所带来的只是更多的纵容与扭曲罢了。再大的罪孽,再深的邪恶,只要以死相称,就可以全部被抹杀掉,变为善意么?再错误的想法,只要自杀了,就可以获得怜悯和改变一个人的观念么?

再谈到前几天的八十五万的事件。因为偷东西的是个小女孩,所以她就不应该被店主辱骂?在我13岁的时候,我的同学是这么跟我说的:“我觉得呢,我们应该趁现在抢劫强奸什么的,因为14岁之前我们不用负责任。”别用年龄去判断什么东西,现代社会哪儿是什么年龄可以决定的。比我小个七八岁的孩子已经在当偶像了,打LOL直播已经能月入三万了。他们赚的比大人都多,能力比大人都强,混社会混的比应届毕业生还久,摸爬滚打的站在了比一群大人都高的地方,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和资格在现代社会说上一句“他只是个孩子?”恩,所以很多人才会在后面接上一句“千万不要放过他。”

如果区区一死就可以改变世界线的话,如果区区一死就能扫清那些两面三刀唯利是图的黑心垄断者,能够扫清那些幼稚而粗鲁的键盘侠,能够扫清那些哗众取宠篡改事实的下等记者,能够摧毁这个国家穷山恶水之中的刁民恶习的话,那我还真是乐意慷慨赴死啊。毕竟我知道我用尽毕生的时间与精力,都至多只能改变其中某一项的某一部分而已。无论什么时候都要记得,一死就能改变世界线的故事,只发生在《魔法少女小圆》里。哦不对,好像小圆至少也死了一百多次吧。

回到刚才我提到的社会现象的问题。不是那些喷这个男孩子的人,而是那些觉得这个男孩子做的没错的人,持续给予这个男孩子关注度的人,所引发的社会现象。如果说喷人的这些人的话语导致了男孩子自杀这个社会现象的话,那么这些给予关注的人甚至连话都没有说,就引起了社会现象。

自杀事件发生后,短时间内一下子多出了数起网上直播自杀的事件。所有人都是如法炮制,先声称自己要自杀了,然后吸引了数千个粉丝,结果又被人发现是骗粉的假自杀。然而本该被警察抓起来扭送到牢房里的这些败类,竟然也有人护着他们。“他们本来是要死的,看着这么多人的关注,一下子明白了自己生命的意义,所以就挺过来了,这怎么能叫骗粉呢?”

有时候真羡慕这些天真无邪的小贡菊,不过从时间点上来看,很明显后面几位都是对这个人的模仿——当然他们根本就不准备死,因为他们知道总是会有那么些个小贡菊陪着他们帮他们说话的,说不定一个不小心还能钓上一两个抱回家当媳妇呢。要没有这些小贡菊的存在,恐怕也就没有后面这几个小假性抑郁症存在了。

人类是感性与理性并重的动物。

依然以恋爱为例子。恋爱从一开始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也好,梁祝也好,到后来的早恋也好,再到后来对同性婚姻的认可也好,甚至是一些个案,比如人与海豚的恋爱也好。一开始爱情打破了权威,后来打破了年龄,后来打破了性别,又后来甚至打破了种族的界限。因为这些东西,本就不是能够被道德和法律所束缚的,因为这是完全依靠感性来决定的。再强硬的态度都改变不了真正坚定的人心。

相反,人们知道自己不能事事做出完全正确的判断,所以以法律和道德来约束自我。这些东西可以由于人类时代的变迁和观念的不同而改变,可它们决不应该被一两个裹尸袋就轻易的打破,更不要说那裹尸袋里装的可能是罪人了。真相往往依靠理性去发掘,绝不应该被感性所束缚。既然人们可以无视年龄,性别,物种的去恋爱,那么在判定真相的时候,也请无视年龄,性别,甚至是物种。

不要让无辜活人再被有罪死者的亡魂苦苦纠缠了。

8 thoughts on “说说那些至今我依然无法接受的东西(一)

  1. MX

    天津,打得开∠( ᐛ 」∠)_
    不过,倒是觉得,恋爱中的两人,如果有和两人关系都挺好的第三人的话,介入调解倒是很正常而且有效果的。

    • 希蒙

      理论上是这样……但怎么说呢,现实生活中两个人的感情非得依靠第三个人来维持的话,,,,总不能三个人结婚吧

  2. 神隐

    在下因为一些神奇的经历,不再看重生命了,无论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生命也只是那么个东西而已,有就有,没有也就没有了。但是我也知道别人的生命是别人的,我不会去抢夺,破坏,干扰。三观向来不正的我也许就这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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